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饶府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经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2月21日印发《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评选办法》共4章11个条款。第一章总则部分共3条,明确了评选的意义、文件依据、企业范围、频次和种选;第二章评选内容和条件部分共2条,明确了评选的标准和条件;第三章申报评选程序部分共4条,明确了申报程序、评选程序、评选数量和社会监督方法;第四章其他部分共2条,明确了处罚措施和解释机构。
三、《评选办法》的四大特点
(一)申报范围及方式
《评选办法》规定,“凡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在上饶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在申报方式上,采取企业自主申请、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推荐和市住建部门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条件
《评选办法》明确了申报建筑业重点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并对建筑业重点企业指标及权重进行了明确,便于各申报主体围绕评价指标及权重准备申报材料。
(三)评审程序
《评选办法》对建筑业重点企业的
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企业申请、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推荐、审定、公示、异议处理、授奖等程序。规定建筑业重点企业的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等原则。对审定后的名单在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后,由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称号。
(四)违规处理
《评选办法》规定,评选上重点企业后,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涉及偷税、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查处的情况,将取消被授予的称号,5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四、政策解释与咨询
《评选办法》由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具体相关事项,可咨询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监管科。咨询电话:0793-8223190。
原文:http://zjj.zgsr.gov.cn/zjj/qtygwj/202309/f470240b1dc547fda45ed88b2f9f9c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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