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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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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绿色建筑建设发展目标、实施范围和具体举措,强化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和标识申报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通知(赣办发电[2022]8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建科设〔2022〕20号)、《关于改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1〕8号)、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赣建字〔2020〕7号)(赣建科设〔2021〕26号)、《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针对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提出了2025年前绿色建筑等相关方面的发展目标,结合目标任务,明确了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并制定了绿色建筑的具体实施措施,强化了绿色建筑各方主体责任,建立了职责分明的“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同时细化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运营管理工作和加强全过程监管要求

四、政策问答

1.问:请问政府投资项目或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要求以什么时间节点为准?

答:2021年11月1日以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都应按照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建设

2.问:请问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政策应该如何执行?

答:按照本《通知》执行。

3.问:请问有没有哪些建筑可以不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

答:开敞式建筑(市场、体育场等),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修缮工程,独立建造的公共卫生间、停车库、设备用房等。

4.问:请问《通知》提到施工图审查单位要出具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措施的专项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依据什么文件进行审查?

答:可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等相关标准进行审查,同时结合省住建厅编制的《江西省绿色建筑基本级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2021年版)进行审查。

原文:http://zjj.zgsr.gov.cn/zjj/gfxwj/202309/8ea371f5bca446d780156a5a5a8c5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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