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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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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由招标办起草,起草目的是为了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信用管理,引导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守法经营。

  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

  文件内容:实施意见共分为四部分强化信用使用(1-4)、强化各方责任(5-6)、强化从业管理(7-10)、强化监督检查(11-15)四个方面,共十五点。亮点和重点在第一部分强化信用使用上,文件规定对进入“上饶市招标代理信用业绩信息平台”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实时评价,市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遵纪守法资格业绩优良的招标代理机构红名单。同时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从招标代理机构红名单中随机产生。且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须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需签订廉洁承诺书,具体承诺书样本由上饶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定。

上饶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

(链接地址:http://zjj.zgsr.gov.cn/zjj/qtygwj/201911/d08ae79e19604b2dbb99c696edd86c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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