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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上饶市本级权限内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 2023-05-1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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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类资质(许可)申请行为的公告》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个人业绩信息应填报完整详细,准确反映个人业绩情况。“项目地址”填报至县(区)路段,“项目规模”按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规模指标填报,“完成项目的企业及资质等级”填报项目完成时所在企业名称及相应资质类型等级。

、资质(许可)申请企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须保证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相关资料齐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承诺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简化资质审查手续,我局将在相关网站查询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全部使用电子证书并网查真实有效的企业,不再现场核查原件,企业不需要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实现企业资质办理一次不跑

企业是资质(许可)申请的主体,要对自身行为负责。对已核实通过弄虚作假手段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除不予许可外,依法将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同步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3分(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是否委托中介机构代办资质(许可)不能作为不予行政处罚的事由。请相关资质(许可)申请企业自觉抵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代办资质(许可)的行为,不要图省事、循捷径,通过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来申报资质(许可),更不要盲目相信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要求,首次申请的企业应提交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增项、升级、延续的企业应提交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要求,企业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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