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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上饶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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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赣建科设〔202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和扬尘治理水平,加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力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应用,提高信息化监管工作效能。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入范围

市本级所有在建项目和拟申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以及被核定为“百差工地”的项目

“智慧工地”接入及日常监管情况将纳入省市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的必要依据,未接入“智慧工地”的项目不予推荐或评选省市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安装要求

(一)安装位置和效果

视频监控点:

1.工地制高点(或塔吊处),安装支持云台控制360°全景摄像头,应确保能清晰看到施工区域的全貌,可实时监控施工作业面施工情况,精准发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隐患。

2.施工作业人员出入口,需安装固定方向的枪机,应确保能清晰看到进出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全貌,识别工人佩戴安全帽等行为。

3.工地车辆出入口,需安装固定方向的枪机,应确保能清晰看到进出运输车辆,临时进出车辆的全貌,并自动识别进出车辆车牌号码,加强工地车辆进出管理,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针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主通道口等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坍塌施工作业部位,合理增设有云台和变焦功能的球机全程监控,并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安装部位。(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1)

扬尘及噪音监测点:

应在工地土方、建材出入库处安装监测设备。

(二)安装数量

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数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434-2018)“6.7视频监控设备”要求,并满足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扬尘及噪音监测设备数量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调整。

(三)网络要求

为保证视频传输清晰稳定,项目应部署50M以上网络专线;在偏远区域且有线网络不能到达或者有线传输成本过高的施工现场,可采用无线备份接入方式。

三、设备运维

1.各施工企业应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硬件设备。视频监控和扬尘噪音监控设备应在开工时同步安装,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视频设备或改变拍摄角度,严禁遮挡视频摄像头。

2.各施工企业负责相关设备的运维工作。明确本工地视频和扬尘噪音监控设备管理维护管养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与保养,确保系统时刻处于良好状态,保持视频图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每日自动巡检工地视频在线情况,并记录巡检日志,上饶市住建局将定期公布工地视频在线情况和排名,考核结果将作为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及“百差工地”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接入流程

在建项目在开工前,应根据扬尘监测和视频设备接入指引及上述要求自行安装好扬尘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到位后,填写附件2(项目信息登记表)并提交至属地住建部门确认项目信息及安装情况由属地住建部门通知市局平台开发维护单位,并接入市局平台。

本工作由市局平台开发维护单位广州粤建三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对接,不收取任何对接费设备采购由企业市场化自主选择,符合技术参数即可。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指标参数

2.项目信息登记表

技术联系人:段俊软件公司工程师,联系电话:13732982765)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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