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关于开展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市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行为,加强工程计价活动管理,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我局决定开展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领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江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全面检查造价咨询市场行为、工作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正常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的上饶市市本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取项目的方式,以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抽取比例为20%

三、检查内容

聚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风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履约、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咨询成果质量低劣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接业务方面

1.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以给予回扣、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承接业务;

4.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未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或承接业务备案。

(二)咨询合同方面

1.未签订书面合同;

2.已签订书面合同但未采用示范文本;

3.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期限等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三)执业行为方面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4.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6.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

(四)企业管理方面

1.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2.档案文件未及时归档或有缺失;

3.继续教育未按要求开展;

4.计价标准、技术规程配备不全。

(五)咨询收费方面

1.违规压低基本收费;

2.弄虚作假,获取不当追加费;

3.同一部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分别计算核增核减追加费;

4.采用其他方式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六)其他方面

1.未按规定上报年度统计报表;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的问题。

、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20日前)。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在上饶市市本级承揽业务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结合实际自查自纠,填报造价咨询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

(二)双随机抽查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采取双随机抽查法,以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承揽被抽检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在承接业务、市场执业行为、咨询成果编制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名单。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开展检查工作。专家库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干扰,本次检查抽查阶段以书面材料检查为主,具体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及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定点询问阶段(20231031日前)。根据书面材料抽查情况,就有关问题统一安排地点对签署造价文件的人员进行询问。

(四)总结通报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有关成果、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漏洞问题,进一步进行总结提炼,研究出台相应的工作机制,并通报具体整治检查情况。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检查,认真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应择优选用造价咨询企业,建立健全对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办法,并加强合同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权利。

(三)提升行业自律。市造价行业管理协会应切实担负起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体系,形成协会与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联动的约束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四)坚持从严整治。局勘察设计科及中心造价科共同做好本次检查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整改落到实处。整治检查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干扰被检企业正常咨询业务和经营活动。

(五)强化日常监管。住建局对自查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坚决进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并将持续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一起,以查促管,以案促改,从严监管,传导压力,形成震慑,促进我市造价咨询行业规范稳健发展。

、其他

上饶市住建局设立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电话:0793-8177313,邮箱:srszjjsjk@163.com。

附件:2022年造价咨询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3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茶圣路169号
邮编:334000   电话:0793-8207207    ICP备案号:赣ICP备17015554号-1   赣公网安备3611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