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交通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各图审机构:
为深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住建厅的相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严格依法依规,全面彻底排查整改我市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存在的市场秩序问题和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切实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和成果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工程设计层层转包、审核把关失守类似问题发生。严肃查处设计企业转包(挂靠)、从业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在建工程不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范围
(一)本市单位范围
1、本市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
2、本市注册的图审机构
3、在建工程项目是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企业
4、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二)项目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含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对应的施工图审查文件。
四、整治内容(具体整治内容详见附件)
(一)本市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图审机构资格合规情况
(二)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和成果质量情况
(三)图审机构审查行为和审查质量情况
(四)在建工程项目按图施工情况
五、工作分工
(一)勘察设计科
1、负责市本级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的整治工作。
2、负责市本级在建工程是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企业的整治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
1、配合勘察设计科做好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整治工作。
2、督促市本级在建项目提供参建单位信息(含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企业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
1、负责本辖区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的整治工作。
2、负责所有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整治工作。
六、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6月21日前)
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住建厅要求(详见附件)填报相关表格,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做好整改工作,完成本单位自查整改报告,于6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自查表报送至本地住建部门对应科室,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局勘察设计科。
(二)县(市、区)住建部门检查(8月底前,具体检查重点内容详见附件)
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后,各地住建部门将开展资质资格合规检查、市场行为和质量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9月2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要总结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在建工程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意见和建议),于9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检查表格正式材料提交至勘察设计科。
(三)市住建局督导(9月中下旬)
在各地住建部门开展资质资格合规检查、市场行为和质量检查的同时,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配合迎接住建厅检查(10月31日前)
省住建厅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按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比例抽查。对存在举报投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为必查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查机构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准备,配合做好迎检工作。核查具体时间以省住建厅通知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计划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确定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计划表于6月 24日前报勘察设计科。
(二)依法依规处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本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不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须在 30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撤回其资质资格,资质资格是由上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将统一上报省住建厅。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的,将按照整治工作分工,由各应对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自查不到位、问题严重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检查中失联或者拒绝配合检查的单位,记入不良信用信息。
(三)其他要求。核查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做好记录,收集齐全有关佐证材料,并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93-8212089
邮箱:srszjjsjk@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4号)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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