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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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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房管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交通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办法(试行)》(饶建发〔2022〕7),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在上饶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资质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建筑业企业

龙头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40亿元及以上;

骨干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10亿元及以上;

重点扶持企业:上年度建筑业产值2亿元及以上;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纳税,建筑业产值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不参与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各项经济指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在上饶市发生1次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2.企业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存在扰乱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

3.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4.因其他不良行为被通报的。

二、申报时间

2022221日至37

三、评选数量

此次评选建筑企业60家,其中龙头企业2家、骨干企业18家、重点扶持企业40分别授予上饶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上饶市建筑业骨干企业上饶市建筑业重点扶持企业称号

四、评选标准

评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分值不设上限,根据企业资质、建筑业产值、在饶纳税、企业信用、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评选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请(见附件1),并按照《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要求,提供企业资质建筑业产值、在饶纳税、社会责任(捐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经注册地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推荐,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监管科申报;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统计、税务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将拟评选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三)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认定企业申报内容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系人:王恩维

联系电话:18720359581(微信同号)

箱:742487686@qq.com

附件:1.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申报推荐表

2.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评选申报审核表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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