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上饶经开区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房管局、市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交通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6]34号)精神,规范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发挥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我局拟组建上饶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检测、造价、教学、科研、咨询及监督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学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经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专业国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房建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工程师;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房建工程注册执业工程师,且工龄满15年,具有相应的工程业绩;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或标准规范编制工作的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熟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四)自愿接受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专家库专家的相关管理。
三、专家职责
(一)积极支持和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规范、专项规划、政策文件的编制,为我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支撑;(二)积极支持和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评价、检查督导、专项验收、课题研究、专业咨询和培训等工作;(三)积极向市、县(区)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四)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初审、市住建局公示并确认的程序进行。自由职业者或上饶市以外技术人员以个人名义就近向上饶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上饶市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员应填写《上饶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经单位同意并推荐后(以个人名义申报者可直接申报)报相应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原件待查);
(二)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相关单位及个人材料后,填写《上饶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一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84039875@qq.com;
(三)市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可直接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
(四)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过期市住建局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茶圣中路169号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8室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联系人:孙志权,联系电话:18370301599)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结合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建议,考评专家履职情况和信用评价,对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停止专家资格或清出专家库,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不定期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附件:1.上饶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申请表
2.上饶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主办: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3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茶圣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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