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上饶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上饶经开区建设交通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房管局、市高铁经济试验区建设交通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经研究,决定组建上饶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检测、维保、教学、科研及监督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可长期在上饶市内从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公正诚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消防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 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或消防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四)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五)具体相关专业指消防、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自控、石油、化工、港口码头等消防安全专业;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专家主要职责
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完成我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具体包括: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技术审查阶段;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历史 遗留问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
(三)参与各类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咨询、评审、培训等工作;
(四)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县区初审、市住建局公示并确认的程序进行。自由职业者或上饶市以外技术人员以个人名义就近向上饶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上饶市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一)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人员应填写《上饶市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材料经单位同意并推荐后(以个人名义申报者可直接申报)报相应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原件待查);
(二) 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相关单位及个人材料后, 填写《上饶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一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46041369@qq.com;
(三)市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可直接报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四)此前已申报江西省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的专家需重新申报;
(五)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过期市住建局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茶圣中路169号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5室勘察设计科 联系人:付培政,联系电话:0793-8212089)
五、专家库的管理
(一)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审查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结合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建议,考评专家履职情况和信用评价,对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停止专家资格或清出专家库,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不定期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2.上饶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主办: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3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茶圣路169号
邮编:334000 电话:0793-8207207
ICP备案号:赣ICP备17015554号-1 赣公网安备36110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