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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建筑业重点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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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精神,持续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对市重点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资质实行承诺制审批;

2.当前市重点建筑业企业以市住建局《关于评定2022年度上饶市建筑业重点企业的通知》(饶建发202222)文件评定为准,后续重点建筑业企业名单更新以市住建局文件通知为准;

3.通过承诺方式申请资质的企业,须保证填报的包括业绩项目及项目技术指标在内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项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相关工程建设资料齐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承诺书;

4.我局将加强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造成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由申请企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如与上级部门新出台文件冲突,以上级部门新出台文件为准,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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