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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进”“一码清” “一把抓”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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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府办字〔2020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打造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样板城市,在充分学习借鉴厦门等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改办)牵头,会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窗进一码清一把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第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项改革工作务必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落实过程中具体情况及时报市工改办和市政府。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8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一窗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审批事项一窗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本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以下简称“审批专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优化整合、整体进驻审批专区,统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审批事项一网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上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二、工作内容

1.统一审批专区窗口设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在审批专区设立2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环节(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选派工作人员设置4个咨询服务窗口。各地可视具体情况增减窗口数量,有关设置情况报市工改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综合服务窗口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提供收件登记、发出各审批服务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推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出件等服务,实行一窗通办;对未下放县(市、区)审批的事项,相关市直单位应主动与县(市、区)对应审批服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原则上应实现项目所在县(市、区)一窗通办,避免报建单位在市、县两级两头跑

2.强化审批人员配备各审批服务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广电等单位应统筹安排业务骨干进驻审批专区,各审批服务部门的涉审事项涉及多个科室的,应当加强内部整合优化,集中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相关审批职能和人员应当全部进驻中心,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各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审批专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三、流程设置

1.登记。综合服务窗口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唯一出入口,所有事项材料线上、线下均须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登记后进行分发,各审批服务部门受理、补正通知和审批成果文件线上、线下均须通过综合窗口登记后进行分发。

2.咨询。对申请人申请的报建项目,由咨询服务窗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线上线下咨询服务,告知阶段审批流程、需提前准备的工作、需办理审批事项及所需材料清单;或登记后直接转交具体审批服务部门解答;符合帮办代办要求,经申请人同意并签署委托书的,实行帮办代办。

3.受理。1)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上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提出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申请材料;2)现场申报:申请人到现场申报的,综合服务窗口指导其自助网上申报或代为填报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申请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可通过现场提交、快递寄递等方式提交。综合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出具收件通知书,登记收件后通过审批系统向各审批服务部门分发材料,各审批服务部门在当日给予受理、补正或不予受理意见,相关纸质材料或原件综合服务窗口同步分发给相应部门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涉及跨层级、跨区域的纸质材料分发,由各市直审批服务部门按照业务对应关系进行材料传递和分发。综合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向申请人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清单。对符合容缺审批+承诺制的申请事项,在申请人做出有关承诺后,各审批服务部门应做出受理。

4.流转。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推送至各审批服务部门,做到全程留痕、实时可查。纸质申请材料流转至各审批服务部门。申报事项涉及跨层级审批的,由审批服务部门之间调度、流转。

5.审批。审批服务部门应按时办理综合服务窗口分发的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或在明确的时间内提出办理意见(决定),并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审批决定要及时反馈至综合服务窗口。对同一阶段办理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审批服务部门应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审核与征求意见同步办理。各阶段办理信息应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及有关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6.出件。审批服务部门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应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转交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出件。综合服务窗口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并根据申请人自取、邮寄要求,办理相应的交接签收手续和邮寄手续,签收信息应及时反馈至审批服务部门。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受理的事项,综合服务窗口应将需监管信息推送至有关监管部门,在申请人补齐材料后,综合服务窗口按要求发放有关结果文书。

四、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周调度制度,工作调度会每周五召开,由市工改办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召集各审批单位参加。调度会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审批服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工作周调度会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纪要明确事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个人,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报市政府问责追责。

2.强化考评考核将审批服务部门落实“一窗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进行实时监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承诺时限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及时推送同级工改办,由有权机关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超时审批、相互推诿等行为。

3.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综合服务窗口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实体窗口与系统线上窗口服务无缝衔接。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密切与审批服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提醒、督促整改审批环节发现的相关问题。

4.强化审批服务人员培训审批服务部门定期组织审批专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加快推进窗口咨询、受理人员从“单一咨询(受理)综合咨询(受理)转变,后台办理人员从单一部门办理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审批科室负责人、审批代办员等相关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办事效率和能力素养,切实做好改革的力量保障工作。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告知

一码清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注重“用户导向用户体验,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示范文本标准化,并采用制作二维码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公示,切实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便民化,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和群众增强改革获得感、提高服务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1.审批材料简单化

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一步精简事项和材料,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审批服务部门超出《行政许可法》规定,擅自增加的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律取消;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没有具体规定的,要对现行保留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凡与审批无关或关联度不大的一律取消;审批服务部门自身批复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改由审批服务部门自行获取;对许可依据规定的“其它类申报材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逐项予以明确;对许可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模糊的,尽量以申请人提交非第三方出具的有效资料予以解决,减少第三方出具材料的要求。

各审批服务部门应按照《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赣工改办〔202022号)(以下简称省示范文本)和《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208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并报市工改办汇总、备案。原则上不得超出省示范文本明确的范围增加申报材料,确需增加的报市工改办审查同意后提请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对市级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报市工改办备案。

2.服务指南标准化

根据各审批服务部门意见,由市工改办牵头制定《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市示范文本),对工改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名录、是否容缺等进行逐一规范和明确,并将相关内容纳入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3.事项告知公开化

各相关单位按照“市示范文本对本部门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办事指南等有关情况进行修订,所有公示的办事指南等要求一致且完整规范、内容明确、参考性强,未列入政务服务网的应主动对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尽快纳入,修订后统一由本级工改办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制成二维码在行政服务大厅及政务服务公开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并统一在填单区或窗口醒目处公开摆放,方便申请人使用。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告知“一码清工作,是切实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告知一码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向社会多渠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全面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3.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一码清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工改办进行通报批评。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

一把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项目策划生成是指项目从提出到项目审批之前进行多规合一审查和项目可研并联评审的工作全过程。通过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以政府部门内部征询、联合会商、联席会议等方式,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提升审批效率,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对项目生成“一把抓

二、适用范围

纳入项目策划生成管理的项目为:政府及国有资本投资类项目和社会资本投资类项目。

三、职责分工

1.项目单位职责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并对依法应当附具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

2.投资主管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市重大项目前期策划工作(五年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组织、编制、推进、协调、监督。项目储备库是指:收集各行业3-5年内计划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年度计划库是指:下一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信息系统。年度实施库是指:年度计划库的项目经各部门合规性审查,符合相关条件,完成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可进入审批阶段的项目信息系统。

3.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市直等有关单位对项目是否符合各自专项规划、行业技术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本领域、本地区的项目建设条件,并按各自职责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项目策划生成流程

1.项目储备

1)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计划包括政府投资划拨用地项目和其他划拨用地项目,从时间上分为三类:

五年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十四五各专项规划提出项目意见;市发改委根据十四五总体规划结合各部门意见梳理项目五年规划。

三年滚动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对口省直厅局要求,依托“多规合一基础信息平台和业务协同平台,开展项目用地需求、规划核查、预选址、拟用地现状调查、征拆摸查、方案比选等前期研究。并向市发改委申报三年滚动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年度计划草案。市发改负责牵头组织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编制。项目主管部门从三年滚动计划中选取合适项目向发改部门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请,明确项目用地需求与预选址范围,并提供坐标矢量文件。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结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财力等情况,对拟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统筹平衡,并提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2)土地出让计划

分两类:

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项目。由自然资源局部门根据经营性项目储备库,按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土地市场情况、设施承载力分析和重要区域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整理提出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

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转用、征地拆迁、收储、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选址意向、产业类型、建设内容规模等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启动项目。

2.项目合规性审查

市发改委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推送至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合规性审查工作,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多规合一基础信息平台和业务协同平台具体开展。相关部门应在15天内对项目建设条件提出明确意见。市自然资源局汇总整理各部门意见推送至市发改委,对同意推进的项目,开展下一步工作,若存在分歧或否定性意见,返回发起单位重新调整,不成熟的项目返回项目储备库。

3.年度计划生成

由市发改委根据汇总意见及市自然资源局合规性审查意见,调整更新年度项目计划草案,并报送市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年度项目计划,以“年度项目计划单形式下发至各单位。

4.可研并联评审

分为四个步骤:

1)一表汇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年度项目计划单后,根据各项目预选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影响性等,对照《***项目多评合一事项表》,提出需评审的审批事项,明确是否与可研联合评审,如需联合评审的,应明确报告编制要求,提供咨询联系人信息;如不与可研联合评审的,应明确报审方式、评审时限,报告编制要求及咨询联系人信息等。

2)编制。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多评合一事项表》及各事项编制要求和编制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各专项报告(或报表)。

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成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发改委。

3)召开联评联审会议。市发改委邀请各相关专业专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联评联审会议。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前阅研材料,指派相关同志参加联评联审会议。各相关专业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应在联评联审会议中提出各专项报告的评审意见,在联评联审会议记录中体现,并进行现场会签。

4)出具会议纪要。联评联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委出具《项目联评联审会议纪要》,推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收到《项目联评联审会议纪要》2个工作日内,正式出具涉及本部门事项的专项评审意见,由市发改委统一反馈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联评联审会议纪要》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评审意见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和各专项报告(或报表)。其中,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提交市发改委,专项报告(或报表)提交各行业主管部门。

5.项目生成

发改部门对于通过可研联评联审的项目进行审批受理,并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监管平台予以赋码,至此项目生成。对于没有通过合规性审查也不具备规划调整可行性的,暂停开展前期工作,为项目后续各项审批手续快速办理创造条件,避免项目审批后无法落地建设造成投资浪费。

各县(市、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2.项目多评合一表

3.项目策划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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