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中,发现“南京师大附属学校—高中附属工程”控制价编制和评审的成果文件造价(核增核减相加)误差率为11.99%。我站对编、审两单位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编、审单位各自对误差的原因作详细的说明,同时将相关的资料一并提交。
我站对编、审成果及误差原因说明复核后,该项目主要误差的原因是工程量计算的错误,如:太湖石垒砌假山虽然需要作二次深化设计,但在估算工程量时,超出了设计图纸的垒砌范围约300余平米;足球场的绿化面积重复计算等等,另外在计算材料价差时,几种主要材料的价差漏计50余万元。
依据《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9﹞180号)、《上饶市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20﹞67号),我站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给予控制价编制单位:上饶荣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记不良记录一次,企业信用分值扣10分,期限3个月;一级造价师潘旗、二级造价师邱毅峰各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
上饶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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