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工改办〔2022〕5号
关于公布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
区、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我办制定了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收费)项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做好宣贯执行。
附件:1.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收费)项目清单(一)
2.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收费)项目(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 (收费)项目清单(一)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免审批(收费) 项 目 |
文件依据 |
1 |
自然资 源部门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核发 |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 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 ) |
2 |
自然资 源部门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核发 |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用地批准书合并,由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 建设用地批准书 |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 见》(赣自然资规(2019)1 号 ) |
3 |
自然资 源部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 |
加装电梯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 标准的,并通过公示等程序的, 受理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由 住建部门牵头,在5个工作日 内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市场 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联 合会审意见视作审批意见,参 与会审的部门不再单独核发有 关许可证书 |
江西省住建厅、财政厅、民 政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 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 见》的通知(赣建字(2019) 5 号 )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 免 审 批 ( 收 费 ) 项 目 |
文 件 依 据 |
4 |
自然资 源部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 |
对社会投资且带方案出让土地 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建筑 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 高度不高于24米,功能单一、 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不再对 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开展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 (2019)42号) |
5 |
发展改 革部门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 |
对列入本级或上级相关发展规 划、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 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 发改投资(2022)214号) |
6 |
发展改 革部门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审批 |
对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500 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 项目,维修改造、以设备购置 安装为主、以房屋及其他建筑 物购置为主并附有部分建筑安 装工程等建设内容单一、技术 方案简单的项目,为应对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 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 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合 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直接审批 初步设计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 发改投资〔2022〕214号)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 免 审 批 ( 收 费 ) 项 目 |
文 件 依 据 |
7 |
发展改 革部门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 计审批 |
对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的项 目、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下的 信息化工程项目,可以合并编 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告,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不再审批初步设计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赣 发改投资〔2022〕214号) |
8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核发 |
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下或 50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 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赣建 建(2020)21号) |
9 |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 况书面报告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 包单位签订合同,无需办理直 接发包手续和公布承包单位信 息 |
《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 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的若干意见》(赣 工改办(2020)52号) |
10 |
水利 部门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 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区域 实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开展 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 设置在区域外的除外)水土保 持方案审批承诺制 |
《江西省水土保持区域评 估办法(试行)》《江西省洪 水影响区域评估办法(试 行)》《江西省水资源论证区 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赣水规范文(2021)10 号 )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免审批(收费) 项 目 |
文件依据 |
11 |
水利 部门 |
取水许可审批 |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 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区域 实行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开展 区域内洪泛区、蓄滞洪区非防 洪建设项目(不含河湖管理范 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洪水影 响评价报告审批承诺制 |
《江西省水土保持区域评 估办法(试行)》《江西省洪 水影响区域评估办法(试 行)》《江西省水资源论证区 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赣水规范文(2021)10 号 ) |
12 |
水利 部门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审批 |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 产业聚集区、特色小镇等区域 实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开 展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取水许 可审批承诺制等活动 |
《江西省水土保持区域评 估办法(试行)》《江西省洪 水影响区域评估办法(试 行)》《江西省水资源论证区 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赣水规范文(2021)10 号 ) |
13 |
生态环 境部门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一律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 案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
《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 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服务的若干意见》(赣 工改办(2020)52号) |
14 |
交通运 输部门 |
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 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 告备案 |
取消养护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 案 |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公 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落实的通知》(交公路 规(2020)4号);《江西省 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 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 的 通 知 》 ( 赣 交 建 管 字 (2020)20号)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 免 审 批 ( 收 费 ) 项 目 |
文 件 依 据 |
15 |
交通运 输部门 |
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文 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 告备案 |
取消养护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 案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 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 管字(2020)20号) |
16 |
交通运 输部门 |
航道建设项目开工备 案 |
取消航道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 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 号 ) |
17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各类 保障性住房建筑项目免收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 |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 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7)2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 45号) 3.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 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3)25号) 4.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5.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 理办法》 |
18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 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4) 7 7 号 ) 2.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 免 审 批 ( 收 费 ) 项 目 |
文 件 依 据 |
19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 务的建设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 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 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 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 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20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安全 工程建设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 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 103号) 2.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 理办法》 |
21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 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 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 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收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 |
1 .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 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 《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 通知》(计价格(2000)474 号 ) 2.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 理办法》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免审批(收费) 项 目 |
文件依据 |
22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 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新建、 翻建的自用住房免收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2)22 号 ) |
23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收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 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53号) |
24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监狱、戒毒所免收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 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 知(厅字(2011)4号) |
25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 目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设费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 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4) 7 7 号 ) |
序号 |
行业 主管 部门 |
审批(收费) 事项 |
减 免 审 批 ( 收 费 ) 项 目 |
文 件 依 据 |
26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及为 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 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 |
1 .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 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 《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 通知》(计价格(2000)474 号 )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 家人防办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 复函》(发改办价格〔2017) 799号) 3.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4.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 理办法》 |
27 |
人防 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收取 |
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 学、教育实验室等以教学活动 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减 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 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 价格(2017)799号) |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已减免审批
(收费)项目清单(二)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序号 |
行业主 管部门 |
惠企事项 |
具 体 内 容 |
文件依据 |
1 |
发改、政 务服务部 门 |
一律实行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管理 |
其中自然人投资项目无需单独申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综合窗口直接 在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赋 予项目代码;其他必须办理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的不需提供任何材料,在江 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 报项目及项目单位有关信息,阅知有 关承诺并点击同意即可,江西省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自动赋予 项目代码。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2 |
市、县两 级工程建 设项目审 批制度改 革项目审 批部门 |
推行网上办理无纸化、 审批证照电子化 |
依托项目代码,全流程在上饶市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内办理。相关部门 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办理本规定以外 的其他审批事项、评估评价事项。建 设单位可采用加盖有效CA电子印章 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进行申报, 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纸 质资料,对法律法规规定须保存原件 或核验原件的,审批部门应在办事指 南中明确,纳入批后监管范围或由审 批部门到建设项目现场收取(核验)。 审批部门在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系统审批完成后直接制发电子证 照(电子审批成果),相关电子证照 (电子审批成果)与实物证照(实物 审批成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序号 |
行业主 管部门 |
惠企事项 |
具体内容 |
文件依据 |
3 |
市、县两 级 发 改 、 自然资 源、住建、 人防部门 |
实行“一张表单” |
项目审批分阶段推行“一张表单”, 设两个审批阶段;其中主流程工程建 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办理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 阶段实行联合验收,含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人防验收 备案,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4 |
市、县两 级自然资 源、水利、 发改、工 信、环境 生态、应 急、人防 |
推行“豁免审批” |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批或备案手续;符合城乡规划相关规 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洪水 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位 于已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中心城 区(含县、市、区)坡度小于5度且 在水土流失易发区以外的项目免于 办理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征占地面 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 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免于办理水土 保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 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 作。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 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免 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序号 |
行业主 管部门 |
惠企事项 |
具体内容 |
文件依据 |
5 |
市、县两 级自然资 源部门 |
简化工程规划许可手 续 |
自然资源部门内部共享土地出让信 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项目建 设单位可即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实行简化审查制,凭项目备案、 建筑设计方案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简化审查内容,仅对项目用 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 城市界面、交通组织、外立面、间距、 退界、竖向等内容进行把关审查。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6 |
市、县两 级自然资 源、财政 部门,各 级开发区 (工业 园)管委 会 |
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费 用列入土地收储成本 |
对于位于开发(工业园)区范围内及 其管理的新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简 易低风险项目,岩土测试调整为由开 发(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 前组织完成初勘,初勘成果提供给土 地使用权受让人使用。对位于非开发 (工业园)区范围内及其管理的新出 让土地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岩土测试调整为由相应自然资源部 门在土地出让前组织完成初勘,初勘 成果提供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使用。 推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土地 带方案出让。调整由建设单位向设计 单位提供工程勘察报告的方式,推荐 工程勘察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发包 确定勘察单位,根据场地环境和工程 设计要求,精准获得开展设计所需基 础资料。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7 |
市、县两 级住建部 门 |
免予施工图审查 |
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予施工图审查。设 计质量安全责任按注册师签章负责。 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 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施工图设计文 件质量保证承诺书》(详见赣建字 (2021)8号文,以下简称“承诺书”)。 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将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属地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承诺 书”上传至“江西住建云 ·项目图审 监管一体化平台”即可办理施工许可 证 。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序号 |
行业主 管部门 |
惠企事项 |
具体内容 |
文件依据 |
8 |
市、县两 级住建部 门 |
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 进行工程监理 |
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 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 的,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实行自我 管理模式,并代为履行监理职责。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9 |
市、县两 级城市管 理、交通、 公路、自 然资源、 财政、交 警、林业、 住建等部 门 |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 入实行零上门、零审 批、零投资的“三零” 服务 |
推行不由建设单位承担社会投资简 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 线外发生的费用,对连接水管的直径 不大于20厘米的供水外线接入,日 排水量不大于50吨、连接水管的直 径不大于50厘米的排水外线接入, 低压(不满1千伏)电力接入,占地面 积小于10平方米的5G通信基础设 施,管线长度小于200米(含),不 需破坏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不含人 行道)和砍伐迁移珍稀树木、古树名 木的,由供水、排水、供电、通信、 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建设, 免于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 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和古树名 木等行政许可手续。施工前应将施工 方案推送城市管理、交通、公安交通 管理和林业部门,城管部门应及时组 织现场勘查,优化施工方案。达到接 入条件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负责 按修复质量不低于原状恢复绿化、道 路,并将相关接入信息、竣工实测报 告成果报自然资源、城管、住建部门 备 案 。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10 |
市、县两 级住建部 门 |
将建设工程消防纳入 质量监管 |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前,应当组织消防查验,住建部门 加强对消防查验过程指导,将消防验 收(备案)现场评定程序前置,与消 防查验并行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报告》应载明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 情况,材料齐全审批部门依此直接予 以 备 案 。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序号 |
行业主 管部门 |
惠企事项 |
具 体 内 容 |
文 件 依 据 |
11 |
市、县两 级自然资 源、住建、 人防部门 |
实行简易联合验收 |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 织参建各方实施消防核验、工程竣工 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档案收集、 编制、整理、归档。市政公用服务企 业在实体验收时同步完成供水、排 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设施连 通。档案验收、人防验收备案均实行 告知承诺制,联合验收现场验收仅需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合 格的,住建、自然资源和人防部门在 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出具 电子版联合验收意见,各部门不再单 独出具验收(备案)意见,建设单位 可据此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法不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简易低风 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后,即可开展施工;项目竣工后,自 然资源部门完成规划核验工作,建设 单位可据此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12 |
市、县两 级自然资 源部门 |
简化简易低风险工程 建设项目的不动产登 记程序。 |
企业持相关申请材料,直接申请办理 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 所有权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
13 |
市、县两 级住建部 门 |
开展工程质量潜在缺 陷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
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 缺陷责任保险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工 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 程所有人权益。试点工作纳入住建部 门优质工程评选加分项。 |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 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 式的实施意见(试 行)》的通知(饶工改 办(202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