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集成办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巩固并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一件事集成办”,实现“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提质量”三减一提升目标,打造规范便捷高效营商环境,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第一等”的标准,全面打响“上饶办事不用求人、上饶办事依法依规、上饶办事便捷高效、上饶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严格按照《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窗进”“一码清”“一把抓”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65号)和《上饶市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由“部门多、材料多、跑多次”整合为“一窗进、一张表、一次办”,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饶样板”。
(二)工作目标
围绕“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提质量”目标,分阶段落实“一件事集成办”,最大限度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加强监管,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90、70个工作日压缩至70、50个工作日,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和感受度。
(三)工作原则
1.“一窗受理”。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一窗进”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区办理,统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推行“受办一体化”,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一张表单”。按主题分阶段细化“一张表单”,形成“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一张表单报审方式。
3.“一网通办”。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在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办理。
4.“一次办好”。以企业体验感满意度为导向,着力在“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上下功夫,坚持“让企业少跑路”,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实现便企、利民、亲民、惠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减时间
1.提前谋划减时间。加强项目生成“一把抓”,全面建成上饶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与工改系统联通,进一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加快推进区域评估,不断丰富完善图层信息,统筹协调项目建设条件及评估事项要求,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2.超时默许减时间。编制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3.0,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90、70个工作日压缩至70、50个工作日,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8个工作日,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试行“超时默许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3.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减时间。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主要分为按“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0.000以下结构”、“±0.000以上”三个阶段;把施工许可办理业务化整为零,实现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试点“拿地即开工”审批减时间。在上饶经开区、高铁经济试验区试点社会(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梳理并公示审批流程,实现在“拿地”过程中提前完成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压缩事项办理时限。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项目,审批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容缺办理,利用项目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前期的时间空档,完成拟建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以及用地审批容缺审查意见、人防审批、施工图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安监手续的预审工作。待项目取得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按顺序就可完成包括施工许可证在内的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上饶经开区、高铁经济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减材料
5.规范审批事项减材料。结合全市政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等,进一步梳理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统一由市直单位牵头,实现全市同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办事要素规范统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
6.容缺承诺减材料。全面落实《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按事项明确容缺条件制定容缺办法,并公示在事项服务指南中。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按照格式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按项目类型建立免审清单,既有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办理完成后由审批系统将有关信息推送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7.“无纸化”申报减材料。坚持“困难留给自己,方便留给企业群众”的工作原则,结合“承诺制”推行“无纸化”申报,实现项目报建“一次不跑”;申报单位采取承诺制网上提交审批资料后,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纸质资料;对法律法规规定须保存原件或核验原件的,审批部门应在办事指南中明确,纳入批后监管范围或由各阶段牵头单位组织一次综合现场踏勘,到建设项目现场收取或核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合并办理减材料。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建立“一张表单”,力争主流程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率100%。落实联合验收,合并验收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用地复核验收、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并为住建、自然资源和人防部门网上出具的电子版联合验收意见,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具验收意见。市、县工改办将并联办件情况纳入工作通报;对可并联未并联的办件,相关审批部门应及时总结问题研究对策,报市、县工改办备案。(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减费用
9.规范中介减费用。大力推广网上“中介超市”。清理规范
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管理,指导督促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培育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直企业)必须在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0.试点施工图审查改革。出台施工图审查改革方案,落实联合图审,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制定免审清单,加强对设计、图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11.优化市政公用报装服务。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应当组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企业参与管网配套,确保市政公用管网铺设至地块红线边界。进一步精简优化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试行“无感报装”,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获取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等相关信息,主动上门服务。推进各环节限时办理、同步办理,优化用户办事体验,提升服务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和用时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水、气报装)、市发改委(电力报装)、市通信发展办公室(通信报装)、市文广新旅局(广电报装)、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有关市政服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四)提质量
12.推进“大厅之外无审批”。落实“一窗进”工作制度,理顺综合窗口职能,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联席会议制度,综合窗口及时跟踪办件流转,定期通报各单位办件情况,建立内部通报与信息公开相结合的“好差评”监督机制,促进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
13.推行“系统之外无审批”。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版,打通各项数据节点,破解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难题;开发移动端申报、审批、查询等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快推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制定《上饶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规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办理。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改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推行“智慧工地”。打造一平台(上饶市建筑工程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三大体系(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十一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监管系统、质量监管系统、实名制管理系统、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深基坑监管系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管系统、检测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的综合性管理平台,实现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的全覆盖,全面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提升安全生产施工水平,实现全市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引领上饶市建筑业新一轮的技术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工作职责,及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确保完成改革任务;要及时研判和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级财政、编制部门要为改革工作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2.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激励担当结合,以推动发展、鼓励创新、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单位和干部因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偏差失误乃至错误进行合理区别对待,坚持依法依规、容纠并举,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责任追究。
3.健全改革工作评估机制。结合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4.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推广应用。加强对政府部门审批人员、窗口一线人员进行审批咨询、指导服务水平方面的统一培训、统一标准,确保在办事过程中真正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辅导服务机制,形成各部门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各主体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