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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求中粮鎏金天宸退回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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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分类:
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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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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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本人在2023年2月25日在贝壳中介与中粮鎏金天宸楼部人员的吹嘘配合下,订下一套面积131.64平方米位于16幢2单元1102室的商品房,并于当天签订了商品购书及当场手机银行转账20000元定金整,后续3月的28日-29日两天内转了两笔共计206600元整的首付款,后发现该楼盘销售人员有隐瞒我所购买的楼栋附近有变电站的事实,也知晓首付款不是打给销售口中所说的资金监管账户中,本着存疑的态度找到销售人员商议退房事宜(愿意承担损失定金),于2023年8月10日与售楼部签订了退房申请,售楼部人员承诺最晚六个月会把首付款退回我银行账户,可至今上饶市宸兴置业有限公司未退分毫。今年的8月份找过贵局信访办及市场科的人员处理此事,可迟迟没有下文,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现在是钱也不退房也拿不到,奔走无门,家里的孩子明年下半年要上学,急需等这钱退回来买房上学的。希望局长大人能看到这份信件,给我们这种平常老百姓做做主。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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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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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反映人,你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咨询信州区住建局:0793-83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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