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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
    公租房申请
  • 信件分类:
    局长信箱
  • 来信时间:
    2024-03-06
  • 内容:
    领导您们好!我是石狮乡户籍的,87年未婚。没有积蓄购房,因考虑到今后的住房问题,特此问下领导,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办理手续。公租房与廉租房哪种更合适,望领导给予意见。
  • 回复时间:
    2024-03-20
  • 回复内容:

    反映人,您好!经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回复: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程序

    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社区进行初审和一榜公示;街道进行复审和二榜公示;区住建局进行终审和三榜公示。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1.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0元(年收入低于48000元);

    3.新车购置价低于10万元,排气量低于1.6L;

    4.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房改房、集资建房、经适房)

    5.放弃公租房(廉租房、公租房)已满三年的;

    6.领取征收补偿款不可以在信州区买到适宜住房的;

    7.出售、离异、继承等方式转让过信州区域内房产已满三年的。

    8.非信州区户籍的还需办理居住证、六个月以上的社保或公积金证明。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材料明细

    1. 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提供主申请人)

    2. 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填报人员)

    3. 户口本复印件(所有填报人员)

    4. 婚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未婚承诺书)

    5. 居住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借住亲属房屋居住的提供借住证明社区加盖公章,居住单位宿舍的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 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或银行工资账户流水,无工作单位的社区出具情况说明)

    7. 居住证(仅限非信州区户籍)

    8. 信州区社保、公积金(二选一即可)六个月以上缴交相关票据或证件(仅限非信州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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